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广播电影电视部、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举办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
环保资讯 http://www.ccep.org.cn/news/ 1993-08-07 00:41:00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、党委宣传部、广播电影电视厅(局)、环境保护局:

为了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,表扬严格遵守环保法律的典型事例,批评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,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、违法必究的强大舆论力量,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广播电影电视部、国家环境保护局拟于1993年10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一次环境保护宣传活动。请你们按照“关于举办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行动方案”的有关要求,做好部署,并动员本地区的新闻单位和传播媒介积极参与这项活动,使其收到预期的效果。


1993年8月17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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